記者從??谑邪l(fā)改委獲悉,為進一步加大守信激勵機制建設力度,拓展守信激勵應用場景,市發(fā)改委與市政務管理局結合各項改革工作要求以及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實際情況,起草《在行政審批服務領域中開展“信易批”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于12月6日-17日面向公眾征集有關意見和建議。
《意見》提出,??跀M全面推行信用承諾制,在保護企業(yè)和個人信息安全前提下,將信用信息、信用承諾嵌入審批流程,著眼于讓信用好的辦事企業(yè)和群眾享受告知承諾帶來的便利和高效,不斷提升便民惠企水平。因此,我市將在行政審批服務領域試行推進“信易批”服務工作,主要應用于“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諾制”兩種類型的政務服務事項的審批服務過程中。
容缺受理的服務模式
申請人申請辦理行政審批事項時,已具備法律法規(guī)明確要求的基本條件且主要申報材料齊全,但次要條件或部分材料有欠缺時,如符合可容缺受理情形的,可由申請人自愿作出按規(guī)定補齊材料的書面承諾,將該承諾事項作為先予受理和審查的條件,待材料補齊后由行政審批部門及時出具審批意見,頒發(fā)相關批文和證照。
告知承諾制的服務模式
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履行審批職責的行政機關以書面(含電子文本)形式一次性告知其審批條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請人書面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條件、標準、要求,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行政機關不再索要有關材料而依據(jù)書面(含電子文本)承諾辦理相關事項,再通過事中事后監(jiān)管對申請人履行承諾情況予以復核監(jiān)督。
“信易批”7個服務流程
自愿申請核查信用適用判斷
一次性告知信用承諾審批服務加強監(jiān)管
其中,在“適用判斷”方面,對于信用狀況差,存在被列入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名單或違背信用承諾記錄的申請人,不適用“信易批”服務,對于是否適用“信易批”服務,行政審批服務部門應當場作出決定并第一時間明確告知申請人,對不適用“信易批”服務的申請人,仍可按照普通審批模式的條件要求進行受理和審批。(記者張熙宇)